光明網(wǎng)訊 今年八九月份的旅游市場,跟往年有很大不同。大大小小的旅行社不但沒有以各種“低價策略”攬客,反而遲遲沒有出“十一”黃金周的團隊游報價。這一切都源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》(以下簡稱《旅游法》)的剛剛出臺,讓很多旅行社陣腳大亂,既怕“低價團費”遭到處罰,又怕正常報價漲幅太高,客源流失。
這部《旅游法》是我國建國以來旅游行業(yè)的首部法律,曾經(jīng)全是各種“條例”的旅游監(jiān)管體系,第一次上升到了法律層面。《旅游法》中對于旅行社低價攬客,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的明令禁止,一度引起社會熱議。但由于這部法律從今年的10月1日起才開始實施,一切的討論和研究只是“紙上談兵”。隨著黃金周的日益臨近,這個在《旅游法》保護下的首個黃金周,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。
旅游法“促”漲價為哪般
旅游法第35條規(guī)定: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,誘騙旅游者,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。
大多數(shù)人感知到旅游法,是在今年的8月份。出境游的線路,大都是提前兩個月開始報名,往年的這個時候,十一黃金周各條線路的報價已經(jīng)紛紛出爐搶占客源。然而今年的8月,往年“大戰(zhàn)”的硝煙全無,很多旅行社只是靜觀其變,少部分已經(jīng)發(fā)出的十一黃金周出境游報價,也是漲幅明顯,價格遠沒有往年那般“誘人”。
旅游法還沒有正式實施,旅游團費報價卻實實在在漲上來了。有網(wǎng)友開始吐槽,《旅游法》讓旅游變成了百姓消費不起的奢侈品。面對這種質(zhì)疑,中青旅市場總監(jiān)葛磊接受光明網(wǎng)記者采訪時表示,長期以來,低價都是各個旅行社的核心競爭力,消費者更容易選擇低價產(chǎn)品,但是當價格低到無法涵蓋成本和利潤的時候,勢必會帶來一些弊端,比如通過當?shù)氐牟徽?guī)購物和自費項目,來確保旅行社的盈利。而這輪價格調(diào)整,只是確保旅行社正常運營,讓價格回歸理性的一個過程。
看似上漲的團費,只是把以前被游客“忽略”掉的那些隱形消費公開化了,而總體的出游成本并沒有提高,比如某旅行社的歐洲線路,把以前游客需要在當?shù)刂Ц兜念I隊、司機和導游的小費,直接納入到團費中,增長了1000-2000元人民幣,相對于原本就幾萬元的團費,漲幅并不高。而東南亞這種依賴當?shù)刭徫锵M比較多的線路,正規(guī)旅行社的漲幅也只在20-30%左右。
旅游價格回歸理性,低價時代終結(jié)
“零負團費”一直是旅游行業(yè)的一個潛規(guī)則,大多旅行社都認識到中國游客的“價格敏感”,他們更關注出游價格,而不是質(zhì)量。出國旅游對于很多中國人來說,還是一種比較奢侈的行為,他們更愿意把錢花在國外,而不是還沒走出“家門”,就把大筆銀子交給旅行社。
李小姐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領隊,在談到團費問題的時候,她告訴光明網(wǎng)記者:“以前帶團出國,收入非常沒有保障,出行之前收上來的團費,連成本都填不平,只能靠游客在當?shù)叵M的提成?!?/span>
于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,很多旅游社開始不考慮成本,超低價攬客,他們所有的盈利,都寄希望于游客在當?shù)氐南M。為了增加收入,有些導游和領隊就無限制地壓縮游客的游覽時間,增加購物點和自費項目,并且規(guī)定游客的購物時間和金額。于是很多中國人出國旅游一圈,對于目的地的印象都很模糊,而清晰的,只有帶回家擺在眼前的各種廉價紀念品。
《旅游法》的出臺,即將終結(jié)這種“上車睡覺,下車拍照,購物點購物”的旅行模式,也給長久以來旅游行業(yè)的不正當競爭劃上一個句號。
旅游,回歸本原
旅游法第九條規(guī)定:旅游者有權(quán)自主選擇旅游產(chǎn)品和服務,有權(quán)拒絕旅游經(jīng)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。
旅游,不該是到了當?shù)啬玫揭粡埮c宣傳單完全不同的行程表,上面全是些當?shù)厝硕疾恢赖牡胤剑徊辉撌堑揭恍┲还┯慰唾徫锏馁徫稂c,用高價買一些廉價的旅游紀念品;不該回家以后翻看照片,都說不出地名的尷尬事情。
這次國家出臺的《旅游法》,明文指出旅游者對于產(chǎn)品和服務擁有自主選擇權(quán)、拒絕交易權(quán),對購買的旅游產(chǎn)品和服務具有知情權(quán)等權(quán)利,游客在今后的出游中,可以言辭拒絕那些臨時追加的“自費項目”,也不用再擔心某個行程會突然被購物點莫名頂替,到了異國他鄉(xiāng),我們要做的,就是感受不一樣的生活,感受旅游帶來的快樂。